赖少其(1915—2000)
生于广东普宁县,长于陆丰;
1936年毕业于广州美术专科学校,是广州“现代版画研究会”等抗日学生救亡团体及学生运动的领导人之一。
1937年在广东、广西举办巡回抗日木刻漫画展览;
1938年在武汉被选为“中华全国木刻界抗敌协会”理事;
1938年-39年任广西桂林《工作与学习》、《漫画与木刻》抗战刊物的编辑兼发行人;
1939年10月参加新四军;
1941年在“皖南事变”中被捕,被关押在“上饶集中营”,在狱中坚贞不屈、顽强斗争,后越狱回到苏北解放区;
1942年-1948年先后历任《苏中报》副刊编辑、新四军一师宣传部文艺科长、四纵队二十九团政治处副主任、四纵队宣传部副部长、八纵队宣传部部长。解放战争时期,因创建“立功运动”,被评为“干部一等功臣”;
1949年7月,赖少其先生参加第一届全国文代会,为中国人民解放军代表第一副团长,同年作为代表出席第一届全国政协会议,为三野代表团秘书长;
1949年10月后,历任南京军管会文艺处处长、中共南京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兼南京市文联主席;
1952年后,任中共华东局文委委员、华东文联副主席兼秘书长,上海文联副主席、上海美协副主席、兼上海中国画院筹委会主任;
1959年2月任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兼省文联主席、党组书记;
1963年被选为安徽省人大代表、第三届全国人大代表;
1983年4月任安徽省政协副主席;他长期兼任省美协、省书协主席,并为历届中国文联委员、中国美协和书协常务理事、中国版画家协会副主席、中国作家协会会员、杭州西泠印社会员;
1986年调回广州,增补为第六届全国政协委员,后续任第七届委员;
1987年10月被选为广州市美协名誉主席,并任广东画院艺术顾问。